11月1日起,暂停全市公积金还贷扣款业务!恢复时间……

抚州微视 2018-10-12 2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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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将在2018年11月中旬完成并上线运行新系统,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委托银行核算转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核算。

记者获悉

由于系统升级

11月1日至14日

暂停全市公积金还贷扣款业务!

记者10月1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将在2018年11月中旬完成并上线运行新系统,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委托银行核算转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核算,暂停全市公积金贷款还贷扣款业务,11月14日系统切换并新系统上线运行后进行补扣。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和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的部署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将在2018年11月中旬完成并上线运行新系统。为保证此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所涉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1月1日至11月9日,按惯例完成全市公积金月度财务和数据扎账工作。11月10日至11月13日,完成新系统全员操作培训。11月14日系统切换并新系统上线运行。以上时间范围内,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供各项业务的受理和咨询工作,但暂不录入业务系统,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正常处理。

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委托银行核算转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核算,暂停全市公积金贷款还贷扣款业务,新系统上线运行后进行补扣。因月度财务扎账和新老系统切换,11月1日至14日期间导致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款未按时扣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会影响贷款利息计算和个人信用记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

01

住房公积金借款还款日在以上时间范围内的,借款人需保证还款账户资金足够还款,以备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及时扣款。

02

各缴存单位需要在10月3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请提前在10月26日前到全市各住房公积金机构完成办理。

03

11月14日前已受理但未办结的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即时办理。

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新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后, “按月对冲还贷”、“免费短信提醒”、“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网上业务办理”等新功能将逐步实现,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新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将做一定调整,请关注市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fzgjj.com.cn/,也可咨询公积金热线“12329”。

图文来源:廉洁抚州、勤廉临川

图文编辑:王婕

©抚州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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